法律问答

到退休年龄医疗保险还不到20年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7-26 23: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20年的,可以进行补缴。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一般来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保险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1、保险保障功能。对投保人的财产保险补偿和人身保险补偿;
    2、资金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投入到社会发挥作用,保险公司要保证投入的资金保值和增值,为了保险经营的稳定;
    3、社会管理功能。
    对于社会各个环节进行调节与控制,主要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使整个社会进行良性的运行和有效的管理,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行业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标志。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没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就可以在退休以后,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因此,在医保缴费达到30年时,按规定即使不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也可以在退休以后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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