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伤索赔
2023-07-27 0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
    3.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
    4.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不需要支付。

  • 一、哪些情况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1、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