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岗位调动为由取消原岗位补贴合法吗?

讨薪
2023-07-27 00: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原公司可以和你们商议是否调动,比如增加工资、交通补贴、承认原公司工龄等条件;
    2、员工不同意接受调动的,应该和你们继续或结束原劳动关系,结束原劳动关系应该赔偿;
    3、如果原公司未经过员工准许强制调动,属于非法调动,可以到工会、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如果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部门取消一般不可以成为企业单方调岗的合法理由。如果企业由于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具有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等情形的,才可以调岗,并且一般需使用书面形式确认下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原岗位取消强制调岗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以后仍然不能达成一致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出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依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每满一年进行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话就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进行一个月的工资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进行强行调岗,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