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规定处理,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