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伤死亡需要下列材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
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
证据。法律依据:办理工伤死亡需要下列材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