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27 05: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
    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
    2.决定开庭审判;
    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5.开庭审理;
    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7.宣告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 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流程是: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院公开宣判。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