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对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3-07-27 06: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仲裁的有效时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申请劳动仲裁的审限是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并需书面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一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四十五日之内,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之日算起;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批准,可以最多延长十五日,但要书面通知各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仲裁的一些时效规定
劳动仲裁争议 10755
劳动仲裁的一些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案如何计算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 5338
劳动争议案如何计算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殊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殊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的起算点的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33117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的起算点的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