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有以下情况的,法院不再受理: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终局裁决由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人提起的
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