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委托作品的作权归属原则包括哪些

著作权
2023-07-27 0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是:
    1、自愿协商原则、以合同为主的原则、合法原则;
    2、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需要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就属于受托人。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具体如下:自愿协商原则、以合同为主的原则、合法原则等。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需要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就属于受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是自愿协商、以合同为主的原则。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需要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就属于受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