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协议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前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一个月内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