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合同纠纷法院如何确定民法典的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7 07: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发生地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有以下规定:
    1、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要式,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买卖关系的,则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3、其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