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了两个月。现在有三甲医院的病假。目前,公司请假23天。公司要求我主动离职。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7 07: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一、如果病假在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公司这个时候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这个就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常说的2N赔偿。
    二、如果病假已经超过规定期限。
    那么这个时候原则上公司是可以不批病假的,但劳动合同法有一条规定,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的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这个程序走,一样可以被认定为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可以要求2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员工如果按照规定请病假,除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无论多久用人单位都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社保这块是得不到赔偿的,我在公司干了10年,离职后要求赔偿,说时效是入职1年公司没有上社保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工资方面,自己主动离职没有赔偿,公司辞退的话可以给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举报12333,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资料:
    1.把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证据收集好,工牌、钉钉打卡信息,
    2.考勤明细,干了具体多长时间,方便计算工资,
    3.工资标准,或者单位同一岗位工资,或者银行工资打卡流水工资条等。在这期间一切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最好都录音!劳动仲裁和举报到劳动监察大队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