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协议的婚前协议,因为结婚匆忙忘了写了,现在要让婚前商议的协议有效要怎么办?

2019-05-31 18:19: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其实你的这个份协议有很多问题: 第一:房子问题。你说你们是在07年2月14日补办的结婚证,房子是在2005年公公给你们买的,那么就是说买房是在结婚之前,在司法实践之中,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一般会认定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你们约定的90%里面就不包括这个房子。
    第二:“以及房子里的所有东西”这样的话很含糊,无法最后确定你们离婚时房子里到底有哪些物品。 第三:关于离婚后对外债无的约定,虽然可以在你们夫妻两个人之间发生效力,但是一般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真有债务,你还是脱不了还债的干系。 最后想要说的就是,离婚协议只要在双方自愿是基础上,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别人是利益,一般法院都会认可其效力的,双方当事人也应该受到协议的约束。
    要提醒你的是,协议要内容清楚,否则有了和没有一样。
  • 婚前约定财产要注意什么

    ①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②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③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④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