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行为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怎样防止商标被抢注?

商标
2023-07-27 08: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下行为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
    1、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2、被控抢注人三年内未使用该商标,且向该商标使用人提出高价使用费的;
    3、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如下行为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
    1、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2、被控抢注人三年内未使用该商标,且向该商标使用人提出高价使用费的;
    3、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法律分析:被恶意抢注商标属于一种违反正当竞争规则的商业行为。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如下: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