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离婚时应该如何争取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7 10: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争取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1、要掌握财产信息,是否需要根据情况申请财产保全;
    2、对于对方未掌握的财产,也要注意尽可能收集证据线索,做好诉讼保密工作;
    3、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应当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4、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
    5、如果开庭时确定对方同意离婚,可以再次索赔分割,届时可以补缴诉讼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争取财产的方法如下:
    1、离婚时一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收集并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2、如对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或者对方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主张对对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争取财产的技巧:当事人可以尽量搜集对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然后在诉讼离婚时提交至法院,一旦法院对当事人搜集的证据进行认定,确认对方有上述行为,当事人就可以多分到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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