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我想问一下合同主体是否可以更改

招标投标
2023-07-27 10: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标后变更合同主体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主体。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主体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变更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中标后是不一定可以变更合同签订主体的,应当视具体情形予以确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签订合同后主体可以变更,但是需要双方一致同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