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思想一般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承办权一般存在于土地承包中。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
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