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工伤医疗期是多长时间,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如何?

工伤索赔
2023-07-27 12:3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工伤医疗期待遇根据本人实际上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确定。职工实际上的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是六个月。
    实际上工作的年限为十年以上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九个月。
    法律依据:《公司工人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定》第三条 公司工人因得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事实上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予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非工伤医疗期待遇根据本人实际上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确定。职工实际上的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是六个月。
    实际上工作的年限为十年以上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九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员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员工非工伤医疗期,即员工可以请病假的期限。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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