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时没有续约,但是有实际劳动,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7 15: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续约,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次月起需要支付劳动者给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则单位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工作,如果单位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及时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及时签约,单位要依法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