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首付由父母出资,贷款由我偿还。离婚后,房地产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7 16: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有下列情况的,房子能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是一起还贷的;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以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给银行的贷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如果为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具体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这个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你父母在买房之前跟你签了文件,前提是出具相关证据,比如房款支付,贷款还款记录等等。
    举个例子: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呵呵,因此,看到这个的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哦。
    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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