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机动车主受伤,责任相同,现在汽车维修保险公司只支付一半,可以申请代位追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7 16: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是哪方车辆受损了
  •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1、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
    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
    3、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4、对方逃逸后如果记得车牌号。
    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六十条规定,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代位求偿提供的材料有:案件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事故证明(报案时没有提供的)等。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