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三点。首先是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是未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其次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违法了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法条规定明确禁止的行为;最后是行为人对于侵权行为以及后果所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