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肇事车把受伤送回家,离开了,不联系是逃跑吗?

交通肇事
2023-07-27 17: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 下列情况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为及时抢救伤者用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的;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而暂时离开医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实信息的;确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离开现场但未脱离公安有效控制的;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发生事故的;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处于现场可能受到人身伤害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下列行为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因筹集医疗费需暂时离开且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真实信息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治疗等原因离开现场,没有及时报案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