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并后,劳动者应当起诉谁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7 1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但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而没有了实际用人单位时,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
    但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而没有了实际用人单位时,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用人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并后,劳动者应该告合并后的单位。原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单位承继,劳动合同中也继续由合并后的单位履行,因此要告合并后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