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死亡事故?

工伤索赔
2023-07-27 18: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伤死亡赔偿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未签劳动合同,因工伤死亡的事故的赔偿: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赔);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40%来赔给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30%赔给其他亲属);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赔)。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死亡的赔偿办法: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工人的医疗费、丧葬补助金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由造成该伤亡的责任人来赔偿相关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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