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职,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吗?

工伤索赔
2023-07-27 18: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有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