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

土地纠纷
2023-07-27 1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具体如何处理,应当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能够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具体如何处理,应当根据就纠纷的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