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女儿,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也一直在享受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现在的老公有一个女儿也迁到我家户口本一起,再婚后我也没有生小孩,现在我们村拆迁,别人家的独生子女都享受双份,我的独生子女就不给我们,开发区说我不算独生子女,开始医疗保险我们一直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为什么拆迁我就不是独生子女了呢?我能起诉开发区吗?

2019-05-31 19:43: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2、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 拆迁纠纷起诉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
    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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