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伙企业
2023-07-27 20: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2、在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3、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4、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2、在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3、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4、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 合伙成立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事务的执行等事项;
    2、在领取营业执照前,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3、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4、其他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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