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之前有外遇,和他吵了一架逼他写放弃财产,协议是我写的,字是他签的,事情已经过去三月了,请问我们写的这份协议还能有法律效力吗?

2019-05-31 19:55: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你的表述中,该房子并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因此你离婚后无权分到该房产的一半。
    (2)目前我国刑法没有第三者妨碍婚姻罪这一罪名,因此你不能将该征信调查作为证据。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请求损害赔偿。
  • 我国法律并没有说一定要夫妻双方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而是赋予双方充分的自主决定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双方如果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有关事项达成合一的,可以在制定完离婚协议书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离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则只能够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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