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刑事案件扣押物品的期限是多长

刑事辩护
2023-07-27 22: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期限是:
    1、首先,我们来看看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查封期限的民事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别的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但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中涉案财产的扣押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各种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财产、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财产、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天内解除、扣押、冻结,并予以退还。从上述规定中得知,刑事诉讼中的查封、扣押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确定。
    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文件,应当在三天内解除、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
    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 法律分析: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
    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