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优惠券买的东西现在被快递公司丢了。他们说只能按照我实际购买的价格赔偿。至于优惠券,我不能赔偿吗?我认为这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23-07-27 23: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
  •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 快递若有丢件情形,当事人可以按照其与快递公司的协议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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