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县区可以在市区办理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7-27 23: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离婚需要的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双方各自的单人证件照;
    3、离婚协议书。
    办理诉讼离婚,需要离婚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办理离婚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协商失败,要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 离婚要的材料如下:
    1、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并写离婚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