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转到检查院一年多了,怎么还没有开庭?

刑事辩护
2023-07-28 00: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什么案子呢!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三个月左右会开庭,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开庭的时间,但是规定了公安机关侦查两个月左右,检察院审查一个月,此后检察院就会开庭审理案件了。若是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开庭,此时检察院的职员可能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三、 将第一百六十九条改为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包括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