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退休教师死后未火化,能否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

2023-07-28 03: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
    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1、退休教师去世的丧葬费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在世的实际工资来进行确定。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
    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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