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酒驾醉驾
2023-07-28 06: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酒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酒驾追究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标准是多少毫升
    酒驾标准一般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具体分析有以下:
    1、机动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
    2、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为醉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 一、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1、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对犯罪分子处拘役。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确定犯罪分子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逃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酒后伤人,根据伤情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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