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去的,法院是可以解决的。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的,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还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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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