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合同签订的工作与现在的工作不符,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08: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若实际工资少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虽然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种不符合但是喜欢这份工作就继续干下去。一种是提出申请要求按劳动合同的签订工种执行工作,如单位不同意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出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取意见,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单位不可无故调岗,辞职情况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辞职。当工作岗位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如果劳动者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取意见,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