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省级工伤鉴定是否公平

工伤索赔
2023-07-28 09:1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省级工伤鉴定公平,工伤鉴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省级工伤鉴定一般是公平的,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再次鉴定申请,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再次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省级部门或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一般是公平的。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再次鉴定申请,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再次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