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人把家里的东西搬走了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8 10:2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应对一方转移财产:
    1、如果尚未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及时手机相关证据,申请财产保全,并在分割财产时,请求对其少分或不分;
    2、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前述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含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她搬走自己的东西不属于违法。离婚主要是财产分割,人家的私人物品不算。如果此房产为夫妻共有,即使女方偷走了房产证也不能正常过户;当然,如果本身就是女方单独所有的房产,即使不偷走房产证,补办之后即可正常过户。
    女方能不能入住,关键看你们的离婚协议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规定,女方是无权入住的。但是碰到这样的事情,即使你报警,警察也是会建议你们协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后没有房屋所有权一方不肯搬出去,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好好的沟通,如果对方拒绝沟通又不履行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