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黑龙江省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想问一下

征地补偿
2023-07-28 10:3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林地补偿标准适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规定,具体标准执行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原省农垦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林地补偿标准适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规定,具体标准执行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原省农垦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二、林木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按其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三、林地、林木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被使用林地、林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 你好,征地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其他的补偿标准则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是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