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适用离婚家务补偿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7-28 10: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有:
    1、夫妻约定财产制
    2、离婚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民法典》规定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指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应当得到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婚姻家务补偿制度,主要是指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承担较多诸如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义务的,另一方应给予物质补偿的制度。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组织,也是一级经济组织,具有实现人口再生产、扶老携幼等社会职能,要履行这一职责,需要夫妻双方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从事大量而繁重的家庭劳务。
    家庭劳务是社会劳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占社会劳动相当大的比重,理应得到和社会职业劳动同样的认可和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