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
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不服仲裁的,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