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28 12: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规定:
    1、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五百至一千张以上淫秽照片、画片的;
    2、制作淫秽物品的违法所得达到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刑法中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是的立案标准: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本款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