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出生证明不是父亲的名字,如何登记户口

2023-07-28 12: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孩子的姓氏与入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按出生证上登记的姓名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孩子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也可以自己一个姓。
  • 小孩上户口跟出生证明上的住址没有关系。
    婴儿出生的地址只是出生地,不是申报地,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为常住户口。
    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不是亲生的上户口。具体如下:
    1、孩子不是亲生的,领养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开具领养证明。开具领养证明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核实领养手续无误后,会办理户口登记;材料不过关的,公安机关不会办理户口登记;
    2、若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是他人想要挂靠户口,则需要开具挂靠证明,还需要户主同意,一切手续和材料都齐备以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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