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工作了两年,只买了半年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公司只付了600元,剩下的自己付,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07-28 13: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实践中,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一般会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 法律分析: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支付社会保障的个人是自愿的。如果个人购买社会保障,则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果成本相对较高,可以使用其他商业保险来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单位付款是强制性的。国家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障金,即五种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公司支付,个人负责部分,员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各种好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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