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吃了宵夜拉肚子,商家不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7-28 14: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和商家进行协商之后可以要求商家进行十倍的赔偿,商家不同意那么就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举报,不管是在本地还是在外地或者是其他的城市,这个条件都是成立的,因为各个城市都是由工商局对当地的食品进行管理的,如果投诉的话工商局的部门会给做一个反馈,会对这种情况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所以要求群众们遇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理性对待,千万不能够使用暴力或者是一直和商家纠缠,这些方法都是不利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好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首先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和购买的食品找商家协商解决。或者也可以去消协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在饭店吃坏肚子可以向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全国统一消费者举报热线投诉、可以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和请求,并配合投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