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还有一天到期,今天通知我不要我,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14: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应给予赔偿:
    一、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其赔偿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工作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即最多赔偿给劳动者五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如果违反本法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下列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用人单位逾期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来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约的,则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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