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福利院领养一个孩子要不要花钱

收养
2023-07-28 14: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条件符合不用交钱,领养条件如下;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符合领养条件的家庭都可以领养。不用交钱。如果自身符合,直接到福利院提出申请就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一般来说,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原则上没有收费的规定,但是福利院是民政部门自办自营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需要向福利院缴纳三万至五万的抚育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最终是否要收钱,收养子女都需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完收养手续后才算合法收养。收养人也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领养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原则上没有收费的规定,但是福利院是民政部门自办自营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需要向福利院缴纳三万至五万的抚育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最终是否要收钱,收养子女都需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完收养手续后才算合法收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