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一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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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5: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
    2、具有关联性。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中提起。
    4、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行政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是由行政诉讼派生的,且是在行政诉讼中附带审理和裁判,所以称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